又双叒叕出现“雷同”的短视频了。袁记短视频热门业务教程网
一位在抖音拥趸千万粉的大V“房琪”在1月25号登上微博热搜,她指控另一位抖音博主“李晓萱”抄袭她的多个视频。
她列举三人在选题、文案、情节上的相像点,并晒出自己的创作时间线,强调“李晓萱”的作品和她的作品间存在多处雷同,且她的创作时间早于“李晓萱”。其实锤多且密,但在这之前,李晓萱也早已拥有四百多万粉,宣称自己“收入一千多万”。
房琪指控“雷同”的抖音视频截图
事实上,这早已不是第一次短视频领域里出现的“撞车”事故,涉及的平台也不止一家。
短视频,野蛮生长
1月初,微博大V“我的阿油”也曾指控另一位视频博主“张子凡Scofield”抄袭其创意。在这之前,B站up主“文不叮”曾发视频揭发自己被大规模剽窃:她原创的视频被其他平台的博主几乎一字不改地翻拍一遍。
以前B站当红财经up主“巫师财经”也被爆洗稿,游戏区偷窥敖厂长曾在2018年发布的视频《烂尾的游戏冒险(雅达利寻剑)》中,被发觉与“喷神James”2011年发布的视频高度类似。再远一点,红出海外的李子柒,也有来自印度的“高仿”。
李子柒和她的印度高仿版图源CGTN
不仅这种比较“出圈”的博主之外,更多博主根本无力发声,用户常常是在刷了一些视频后,有一种迷蒙的觉得:为何这种视频都那么相像?
短视频产业目前还处在上升期,正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阶段,庞大的流量让好多人都想“混”一杯羹,市面上的内容也良莠不齐。“雷同”,正是这一阶段的最显著的表现方式之一。
将文字改头换面成视频,是短视频领域初期炮制“雷同”作品的常用手段。
早在2019年,知乎的答主“南瓜酥”就曾指控B站的up主Neigy将他的原创文字转化成视频:文案完全一样,只是加了念白——从而获赞数十万,涨粉五万。并且,那位up主靠着B站的激励计划,变现数千元,而作为文字的原作者,“南瓜酥”一个子儿都拿不到。
几番拉扯后,剽窃者被禁言十五天,视频利润被收回。但也仅止于此,在维权两个月后,“南瓜酥”也心灰意冷,没有要求进一步的处理。
“南瓜酥”在维权文章中的最后一次更新图源知乎
假如说一些“雷同”还有迹可循,这么另一些“雷同”则几乎只能出于“心证”。
B站的另一位up主“爱做菜的南瓜SAMA”一度被指控剽窃了“轻饭堂猪侨”的小吃视频,相对于冬瓜酥风波的铁板钉钉,此次“撞车”可谓众说纷纭,相对于“Neigy”的全盘复制粘贴,此次风波中的两位当事人,给人更多的觉得是:“看着像”“风格雷同”。
“看着像”是一个很微妙的概念,微妙地卡在剽窃和巧合之间,到最后,南瓜有没有故意借鉴,也没办法盖棺定论,那一年她仍然评上了B站百大up主。
但是,制造“雷同”的人,常常不会逗留在一个平台。
作为B站美妆区新起之秀,文不叮有168万关注,还在不久前荣获为B站2020年百大up主。但一年前,她是个维权困难的创作者。
从2019年12月起,不少人向她反映,在B站、抖音、抖音、小红书、微博,甚至YouTube等视频平台,都发觉有关注量较大的博主的内容,近似剽窃或窃取了她的原创视频。
据悉,还有人借助文不叮头像构建帐户,直接窃取她的每一篇视频,还模仿本人的语调和关注聊天。
经历一次次的抗争后,文不叮对这种好意告知她的关注同学表示谢谢,但剽窃太多、维权太难,最终无奈以“算了”收场。
刺猬公社(ID:ciweigongshe)观察发觉,近日短视频领域控告涉嫌“抄袭”事例频发。过往一份数据显示:广州互联网法官自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所受理的73095起案件中,专著权案件占比达77.03%,其中摄影作品占比高达51.7%。
广州互联网法庭庭长张雯曾公开表示,“过去五年我院审理涉网专著权案中,一半以上为摄影作品,短视频剽窃维权、社交对话专著权认定等都是我们正在面临的问题。”
如何划分短视频剽窃?
须要指出的一件事是,在房琪的指控里,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李晓萱在“抄袭”她,而是用了“雷同”“相似”等愈发客观的词汇。
这虽说是房琪严谨的一面,但我们也不难发觉,真正地划分“抄袭”,并没有这么容易。
在李晓萱的回应里,她倾向于将“雷同”的部份说成是“巧合”和“大家都如此做”。房琪忍不住发问:“难道只有搬运视频才算非原创吗?”
房琪在微博的发言
据《2020中国网路短视频版权检测报告》显示:短视频侵权的方式主要包括直接搬运、音乐侵权、二次剪辑创作、字体侵权、网络主播带货侵权等。侵权方式多种多样,而维权方面则存在较大困难,主要彰显于两大方面。
首先是独创性认定难。
我国专著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为“作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著权法施行细则》规定:专著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依照此标准,当短视频同时满足独创性、可复制性两个条件时,可以被认定为是专著权法所保护的对象。
但事实上,短视频创作过程中,创作者通常会使用大量公开通用的素材,虽然在对素材的选择、安排、设计等方面可以彰显了创作者的独创性抒发,但对于短视频是否属于专著权法所保护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仍未有统一明晰的标准。
另一点,是剽窃认定难。
专著权侵权案件中,常常根据是否接触与是否存在实质性相像两项原则,来判定剽窃与否。
接触层面,因为短视频通过网路途径进行传播,观看极为方便且易实现无痕浏览,因而较难判定剽窃者是否曾接触过别人早已完成的作品。这也为“巧合”的出现提供了空间。
实质性相像层面。通常专著权案件中常常只保护具体的抒发,而不保护具象的思想。
具体到短视频创作领域,视频作品中所彰显的创作理念,传递的价值观念等常常不能成为专著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比照视频中的文字、图片、音频、剪辑、主旨等各元素是否均存在相性并不困难,评判相像到何种程度才构成剽窃较难掌握。
暗潮下的多方争夺
在房琪风波中,不仅四人文案、风格、取景都有相像之处,我们还窥到了这背后的一方阴影:广告机构。据房琪称,和她合作的机构将她原创的文案窃取了出去。
在李晓萱之外,这条“雷同”的“锅传锅”链条上又一个环节隐约浮出水面。
“雷同”视频横行的局面很难说是由某一方或某个人所引起的,更多是怀着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共同炮制。
首先是创作者,也是炮制“雷同”视频的推手之一。
众所周知,短视频市场很香,让好多人都想分一杯羹。但真正开始创作时,盲目入局的人才发觉自己高估了创作的难度,更是高估了持续创作的难度。以至于有的人一开始就只能靠“模仿”起家,有的人则无法维持高水平输出,一步步沦入“洗稿”的泥沼。
好多视频创作者可能一开始由于自己的一点灵感火花而拥有了第一批关注,但能否常年维持同样创作水平的人,常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小。大多数人不甘愿做掠过天际的流星,于情,承认自己江郎才尽并不容易;于利,作为博主拥有的推广资源,就会弄成实打实的建行存款。
据刺猬公社了解,市面上不少创作者适当地“洗稿”“借鉴”成了维持“创作力”的重要方法抖音获赞多涨粉少,而这样的成本着实很小,虽然被人发觉,也多半是维权的一方付出更多。
在个体案例中也存在奇幻行为。在敖厂长的争议风波中,除了没能动摇太多敖厂长的核心关注,反而给质疑者带来了不少麻烦,致使维护原创优质内容的成本越来越高。
B站UP主“游戏奶茶馆”曾指责敖厂长视频“超级玛丽水下256关传言”存在作假,结果受到大批敖厂长关注的功击,并于2018年宣布关掉B站帐号,转战A站。时隔2年,这条视频最终还是受到了下架。
而敖厂长将下架理由解释为:“对模拟器画面进行后期再加工,未标明画面为节目疗效,部份网路画面引用再剪辑未标明出处”。
敖厂长对自己部份视频的解释图源哔哩哔哩
事实上,因为专著权侵权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须要上诉方承当举证责任,怎么证明作品的独创性和被告方具有剽窃行为成为了一道困局。同时,短视频剽窃所涉及的大量电子证据易更改、易伪造,不易存留,致使证据的效力大打折扣,更降低了举证维权的难度。
对短视频平台来说,对于模仿型视频,乃至“雷同”视频的传播,平台要么无可怎奈,要么“乐见其成。”
一个创意能火,必然有它打动大众神经的理由,而短时间内大量复制粘贴,可以迅速加强用户对这个创意的记忆,各大短视频平台每隔一段时间推出的音乐神曲、短视频影集均为此类模式服务,它给短视频时代的“复制文化”提供了工具条件。
1976年,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提出了迷因(Meme)的概念,将其定义为“通过模仿而传播的文化基因”。互联网时代,数字形态的迷因包括视频、图片、流行语等方式,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进而导致广泛关注。如前段时间无比洗脑的“淡黄的礼服,柔顺的毛发”,以及短视频平台隔段时日就出现的各种“神曲”和游戏:每多一个人在小肥羊煮粥,就证明这类视频多影响了一个人,平台也多了一分流量。
流量掮客
在平台和创作者之间,还有一群流量掮客。刺猬公社在多个新媒体培训班卧底调查发觉,发觉她们擅于研究平台规则,制造流量内容,顺应平台喜好。
一方面,她们嘶声力竭地愚弄着:2008年你错过了网店,2010年你错过了微博,2013年你错过了公众号,2015年你错过了自媒体,莫非2019你还要错过抖音吗?
总会有人相信她们的话,之后付钱加入她们的培训班,这类走量不走心的培训班,在内容培训方面,几乎就只能教“如何洗稿”,她们会告诉学员:养号,先养号,养上去一个,你就成功了。
翻译过来就是,多抄几个,抄火了就是赚了。
另一群人,她们不教人做视频,她们也不自己做视频。她们选择搬运视频。而搬运甚至不须要自动,一个调试好的AI就可以帮助她们完成任务。
以B站搬运号“卧龙寺”为例,2020年他投稿视频2万余条,相当于每晚投稿5条以上。对比目前B站关注最多的老香蕉,总浏览数为15.3亿抖音获赞多涨粉少,而相比之下,比他少一千多万粉的“卧龙寺”,浏览量竟达到22.7亿。
批量处理视频的软件图源即刻
你很难把这样的博主称为“创作者”,但毫无疑惑,他仅仅靠着技术就获得了想要的流量。
在学者本雅明的笔下,摄影及其复制技术的发明使图象得以无限增殖,使艺术“破茧而出”,并以各类各样的形态在全世界范围内留传,使大众无需哪些成本能够欣赏艺术的复制品。“神像被搬下了神坛,赞扬歌弄成了流行乐”。这虽说让更多人能从那些内容中获得快感,但也让“创作”这一本应珍稀的品质显得廉价。
技术让艺术迈向千家万户,技术也正消解着艺术。
然而,当我们拿着方便的技术毫不费劲地创作、浏览、转发时,我们也应当记得,宝贵的创造力,才是人类进步的症结。一味地炮制“雷同”和“巧合”,不过是为了追逐流量,而盛行的另一次“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