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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拍摄爆光别人或踩法律红线

□本报记者孙天骄

“因为排队插队问题起纠纷,两家人大打出手无人敢上前拉架,其间有孩子仍然在哭着喊妈妈爸爸……”近日,一网友用手机拍摄一则多人打斗打架的视频,将其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并打上“反对一切暴力行为”等标签。该视频一经发出即引起热议,短时间内评论数过万。

类似的爆光视频,好多人在刷短视频时都看到过。随着智能手机及短视频平台的发展,近些年来有不少社会热点风波,都是这样由手机拍摄视频爆光发酵而至的,如“高铁霸座男”等。

但是,随着这类爆光视频越来越多,甚至成为“流量密码”,人们不禁要问:拍摄视频爆光是否会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有些拍摄者对视频进行剪辑、文字引导,甚至大喊进行“人肉搜索”,又是否违规?

带着这种问题,《法治晚报》记者展开了调查访谈。

视频爆光成为常态

涉嫌侵犯他人权益

“我们女儿如何没教育好,你要有意见就去找警员”“你要是敢骂街我就骂死你,真没有教养”……今年8月,在铁路上因儿子争吵,一名女旅客出声劝阻,因而引起该男子与3名家长之间的对骂,双方言语中都带了不少具有恐吓、侮辱性的词汇。

其过程被一名女旅客用手机拍摄出来,上传至短视频平台,热度很快发酵上去,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大量评论对女儿父母口诛笔伐。因视频中3名家长的背部清晰可见,有网友将这3人的侧脸画面剪辑下来,配以“没素养的一家人”等文字,呼吁网友进行“人肉搜索”。

风波持续发酵后,这位拍摄上传视频的女旅客倡议“恳请你们不要网暴,她们罪不至此”,并删除了相关视频。

在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类似的爆光视频不胜枚举。记者近期随机专访了上海、天津、陕西等地近30位网民,受访者均表示在上网过程中刷到过甚至时常刷到这类爆光视频,内容包括当街对骂、打架、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等。

来自四川重庆的王男士告诉记者,她有时外出遇见路人争吵或则争吵等情况,也会下意识地掏出手机拍摄记录。“有一次我搭乘公汽时,遇见一个阿姨和一个女孩由于让座问题起了口角,阿姨骂得挺难听,我就掏出手机拍了出来,发到网上爆光那种粗鲁的大叔,不过没几个人看。”

多名受访者说,刷到这类爆光视频时,第一体会是那些不文明行为令人费解、应该被指责。至于视频是否客观真实反映了当时的情况,拍摄上传这类视频是否侵权等,这种问题基本不会去想。

也有受访者提出,爆光揭发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是正义之举,维护的是公共利益。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做、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北京理工学院法大学院士孟强说,未经同意而私自通过手机拍摄别人的肖像、录制别人视频,这种行为通常都不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则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做、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合法行为,因而构成对别人肖像权的侵害。

“如果拍摄者将拍摄的别人相片或视频上传到网上,则侵害了别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极有可能对别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等导致严重影响。”孟强说,被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当停止侵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谢罪、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等刑事责任。

上海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增告诉记者,虽然是打斗打架、违章停车等极可能违规违法的行为,别人的拍摄行为也仅应限制于拍摄后递交给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拍摄者在社交平台上进行爆光,对被拍摄的个人信息要作模糊处理,否则可能违背个人信息保护法、侵犯隐私权。

剪辑加工吸引流量

不符事实欺骗舆论

记者在调查中发觉,随着手机爆光类视频更加常见,一些人开始借着所谓爆光自己眼里的不文明或违规违法行为,对所拍摄的视频进行剪辑、加工以吸引流量、引导舆论,有些剪辑和加工后的视频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明年1月,有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保定女学院生摆摊挣生活费被同行虐待”的短视频,将当事男子描述成经济困难的学院生,因生意好遭走私卤味的中年夫妇忌妒、殴打,施暴者被民警带走。被指杀害学院生的温先生随后被大量网友指责,甚至有人打电话去恐吓。

但是事情很快反转,现场多名目击者亮相说道:涉事的男子和女子都是新村村民,男子并不是学院生。双方口角是由于男子摆摊占地堵住了女子档口,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民警到场后,也只是对双方进行了调处,并没有带走女子。

在另一则爆光视频中,发布者编辑了包含“司机拒载短途旅客”“随意赶人下车”“职业素养低下”等内容进行发布,并公布了司机陆某及其货车的信息和相关图片,招来大量网友围观、评论及恐吓。以后,陆某多次接到陌生人打来的侮辱和恐吓电话,出车时也会碰到有人当众殴打自己。

原先,明年年初,陆某驾驶货车经过A站时,小七(化名)上车,准备在C站下车。当货车行驶至B站时,陆某告知旅客该车打算先行驶向E站接客再去往C站,小七借陆某的电话与母亲通话后表示不想抵达E站,随后下车。小七监护人伍某觉得陆某行为有问题,于是发布上述爆光视频。陆某多次要求伍某删掉视频,伍某均未予搭理。

陆某无奈之下将伍某状告至法庭,后经法庭调处点赞不好的内容违法吗,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伍某删掉视频,向陆某赔罪致歉并赔付精神损害慰藉金1000元。

在王晓增看来,一些拍摄者在拍摄视频时,借助视频剪辑或文字引导,片面地对别人的某种行为进行定义和爆光,甚至有意引导进行“人肉搜索”等,这些行为不能真实反映客观事实,掺入拍摄者的主观倾向甚至不正当目的,欺骗社会受众,可能引起不健康情绪,既不讲公德双击不好的内容违法吗,也有违规律的诚信原则,还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等刑事权力,甚至构成冒犯、诽谤罪。

压实平台义务责任

记者调查:网络视频曝光乱象,随意拍摄他人或踩法律红线

避免爆光视频猖獗

实际上,记者查阅多个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的用户须知、个人隐私保护等规定发觉,平台均明晰严禁恶意爆光别人隐私的行为,同时规定了视频内容可能涉嫌侵权时的举报流程等。

某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确实存在大量手机爆光类视频,面对这类视频,平台高度注重个人隐私等权益保护。首先,会对显著爆光他人身份护照等个人隐私信息的视频做主动干预;其次,假如用户发觉别人隐私行为被不当爆光,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假如构成有效举报,则下线视频,并按照举报情况、平台规则对帐号做出禁言、封号等相应处罚。

对于煽动用户进行“人肉搜索”等行为的视频及言论,该负责人说,平台绝不姑息,会严肃处理,并对可能存在被网暴风险的用户发送提示——可自行设置帐号评论和私信权限,防止风险。

该负责人提及,平台近些年来安排专人关注和处理平台上出现的羞辱指责现象。去年6月,平台即将上线屏蔽和举报不当评论、私信临时对话、一键防暴等新功能。同时,针对手机爆光类视频,视频初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也会愈发重视保护用户个人隐私。

“手机拍摄视频爆光的现象日益猖獗,常常伴随着对别人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侵犯。对此,各内容发布平台、社交平台应该依法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孟强说。